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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中心/許珮絨報導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、總裁周達權以及行政總監黃偉強在今年8月被控違反國安法和欺詐罪,2日回旺角警署報到後,警方隨即立案將3人起訴並扣押至通宵;案件於今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理,其中周達權與黃偉強獲准保釋,而總裁判官認為黎智英有潛逃可能,因此裁定不得保釋,將押至明年4月16日再審。
▲黎智英保釋遭拒,將被押至明年4月16日。(圖/美聯社/達志影像)
綜合港媒報導,黎智英、周達權及黃偉強昨至警署報到後,即被警方以欺詐罪起訴,因3人涉嫌在壹傳媒大樓為17間公司提供「公司秘書」服務,違反土地協議中僅允許創意工業相關業務使用的規範。
案件今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,由國安法指定的總裁判官蘇惠德進行審理,檢方指出3名被告涉案重大且有潛逃可能,因此提出將案件押後以進一步調查的請求,最後法官蘇惠德僅核准周達權及黃偉強的保釋申請,而該案將於明年4月16日再審;根據香港法律規定,一旦經由公訴程序定罪,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。
香港警方在今年8月10日針對涉嫌違反《港版國安法》的人士大動作執行搜索,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多位公司高層,並進入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總部搜查;同日晚間也先後逮捕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、民間組織「香港故事」成員李宇軒及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等3人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8588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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